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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贵州这种受害者反加害于社会的事件看得太多了

2020-07-13 17:07:18
分类:天南地北

这其实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。

一种是冤有头债有主,找到那个加害于你的人向他索要正义与公平,另一种是雪崩雪花无辜论。

我不看新闻、不去搜索,只要看到这个新闻的标题就能猜到是怎么回事了。因为以前类似的事情发生得太多了,我们都可以背诵出来了。

道德式的传教没有任何意义,谁都知道。

现在我们假定你自己就是那个大巴司机,你面对这种情况你怎么处理?

这种事情发生之后只有两种情况可以选择:一是沉默、忍辱负重,二是报复,讨要属于自己的公道。

百分之九十甚至更多的人选择的是阿Q式的处理方式,听天由命并自我安慰一下。百分之五有可能不到的人会选择执着地抗击。

那个大多数就不要去探讨了,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地地道道的汉人,已经被驯化得分不清黑白了,即便还能分清,屈服于习惯,他们还是会选择逆来顺受。这种人是现实中的人,只看眼前得失的人。这里面最有争议的就是那百分之五不到的选择反抗的人,他们的骨子里天生就具有反抗精神,估计是他们的风俗熏化出这样一种刚性的性格。

选择反抗这里面有两种可能,一种是直接反击加害于自己的责任人,另一种就是加害于社会,我没法活,大家一起死。抱着这种心态的国人是大量存在的。贵州大巴司机就是抱着这种心态的人,值得探讨。

在中国你找不到责任人,因为没有责任人。最后所有的责任都被这两个字来背负:组织。这样是不行的,组织是个什么鸟?!那个贵州司机如果他要直接报复加害于他的人,他找谁去?拆迁队?拆迁队是听命于拆迁公司经理的,拆迁公司根据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他们也不违法。何况他一个人(不知道他兄弟姐妹多不多,好像有个女儿)搞不过这帮人的。更不用说他原来的国有公司和更上一层的组织了,那是功能非常完备、强大的暴力机器,他个人力量根本无法与之抗衡,谈判都没有底牌。更糟糕的是法律还没有站在他那一边。

在这种情况下,他有两种选择。

其一是自己组党,找一帮和自己同属性的人揭竿而起,砸了这个破烂的招牌,让他们体验一下他们的力量。这个就是“维稳”的目标,“老兵事件”的映射。在和平年代,这是不可取的。但是,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这种运动在中国又没有空间。他们会趁浑水摸鱼,人为把事情搞大,然后以寻衅滋事、暴乱等名义对抗议人群实行抓捕。这种反抗模式没有前景。这种事情历史书上琳琅满目,中国历史写的基本上都是这些东西,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背诵一个事件。

其二是利用自身条件给这个社会制造混乱,这个就是所谓的报复社会。这种反抗模式冲击力最大,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是最大的,可行性、可操作性强。但是命中率极低,报复社会并不能够准确击中加害于自己的势力。反而受伤害的是一些和此事没有太多关系的无辜人群,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。

第三种情况估计不是在贵州司机能力范围之内,那就是移民。像那个H姓足球运动员海外不都建国了么!?

以上的反抗在中国全部属于非法,是要被禁止和制裁的。

那么这个贵州大巴司机怎么办?忍一下,他可能就变成那95%了。

在公权力笼罩之下,普通的中国人根本没有反抗的权利和能力。所以我前一篇博文呼吁加快脚步制定一部《官法典》就是这样的初衷,不是把权力锁进笼子,而是要把公权力从笼子里放出来,给它脖子上戴根项链。这根项链就是《官法典》,一旦民有不服,可依据此法典直接起诉相关直接、间接责任人,这样矛盾就不会激化,社会会相对公平、太平。本着“人之初、性本恶”原则,首先把官员全部假想成为人民服务的凶残的、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、极其自私自利和卑鄙狡猾的野狗,他们具有贪婪性和攻击性,把他们假想成这个社会的灾难。然后根据这些阴暗一条一条制定约束规范,这样使用明确的法条和国家暴力机器公平、公开的制约并接受人民的有效监督,这个社会还会有那么多惨剧么?至少会把社会的各种骚乱、犯罪降低80%,有可能还要多。

当然一部法典解决不了所有的事情,还需要大量的配套,那又是那个什么狗屎政治改革了。我都懒得提这个已经提了几十年的老话题了。

最后以法国著名思想家伏尔泰的一句话结尾:

雪崩的时候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。官员是有责任的,但是那些社会中息事宁人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辜的人民呢?路,都是自己选择的。中国还是有选择的,也许时机还没有成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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